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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培学员请假制度

时间:2024-07-12 17:25:24
规培学员请假制度(精选10篇)

规培学员请假制度(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规培学员请假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规培学员请假制度 篇1

一、考勤管理

(一)学员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由培训基地的各专科带教老师具体负责,每天予以考勤,并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记录本》。学员考勤记录每月须交给科室主任审核并签字,每季度报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学员在培训期间,不放寒暑假。星期天或节假日按培训基地有关规定执行休假。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请假程序

凡学员请假,均需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请假申请单》(附件1,下面简称申请单),交给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备案。

(一)凡请假1天,由学员填写《申请单》,交所在培训科室主任批准。

(二)凡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学员填写《申请单》,经所在培训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交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凡请假3天以上包括:计划生育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须由学员填写《申请单》,经所在培训科室主任签署意见,交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请假7天以上的,报河北省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四)请假到期因故不能按时返回者,必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延期休假;意外情况不能及时续假,事后持当地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或法律文书,书面说明原因报各级管理部门批准,否则,视旷工处理。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病假、计划生育假、产假、事假、婚假、丧假规定

(一)病假

1、学员因病请假须出具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方为有效。

2、因打架等违法行为造成伤害,不得享受病假待遇,按事假处理。

3、节假日休假、探亲期间,因患急性疾病所超过假期的天数,必须携带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急诊病假证明和病历。

(二)婚假

凭结婚证书可享受5天婚假,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另增加婚假7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三)计划生育假

1、已婚学员分娩,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男学员如妻子

休产假期间,可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2、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事假

因特殊事宜必须要本人在培养学习期间亲自处理的,在不影响教学计划前提下,可酌情给予事假。

(五)丧假

学员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死亡时,可给丧假5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非直系亲属(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可请事假3天。

四、对学员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旷课(旷工)、病假、事假、产假等情况的处理

(一)迟到、早退

1、无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2小时之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当日旷课(旷工)处理。

2、无故早退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课(旷工)处理。

3、一年内有1个月中无故迟到、早退现象达到3次者,由培训基地住院医师培训管理职能部门提出批评,并责其作书面检讨。

4、一年内有2个月都出现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或一年内累积超过8次者,需上报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处理。

(二)旷课(旷工)

1、请假或续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按旷课(旷工)处理。

2、请假时弄虚作假、涂改证明者,按旷课(旷工)处理。

3、不服从培养计划安排的,无正当理由擅自脱岗者,按旷课(旷工)处理。

(三)病假、事假、产假

1、病假时间年超过5天以上、事假年超过3天以上的,则超出天数须利用休息时间补足所缺培训时间和任务。

2、产假及其他国家规定假期生活补贴费按照有关规定发放。

3、在培训期间,无论任何原因请假,累计时间超过三个月者,一律延长培训一年,在此时间补齐所缺课时或实习,并通过相关科目考核,考核合格方能参加结业考核,视为培养合格。延长培养期间无任何生活补贴,一切费用自理(含学习、生活、带教与考核费用等)。

4、病假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则按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处理。

  规培学员请假制度 篇2

一、学员守则

1、遵守琴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完成作业。

2、不摸电线及插座,注意安全,不追逐吵闹,不高声喧哗,不抽烟,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保持环境整洁。

3、爱护琴行的各项设施设备,保持乐器的清洁和其他财物的完好,不刻划和损坏乐器,如有刻划或损坏应按市价买断或赔偿。

4、练琴的学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练琴,不应超时,不影响下一位学员的练琴时间。

5、请提前交纳下一学期的课时费。

6、小学和幼儿园的学员应由家长亲自接送,确保路途安全。

二、学员请假、迟到、旷课处理规定

1、因故不能按时上课的,应提前一天向教务中心请假,并协商补课时间,同时向教务中心登记。未提前一天请假的视为临时请假,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或中心可以不接受临时请假,按旷课论处,不予补课,并不退课时费。

2、每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3、为不影响下一位学员的上课时间,严肃纪律,凡上课迟到者,将不予补足所迟到的时间,教师只按剩余的课时进行授课(友情提示:如教师允许,可以协商)。

4、无故旷课者,不予补课,并不退课时费。无故旷课三天以上者,教务中心可做开除处理(学费不退)、小组课或集体课的学员,不论是否请假或旷课,均不予补课,并不退课时费。

为了提高对您的教学质量与服务,请学员认真阅读以上守则与规定。

  规培学员请假制度 篇3

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我校的教学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习作以下规定:

一、按要求填写培训报名登记表,进行实名报名,手续齐全后,等待入学通知;

二、接到入学通知后,应严格按照通知中通知的上课时间、地点前来入学上课;

三、无特殊理由,不允许旷课,出勤作为考核学员品德、结业的主要依据;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课程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五、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教室;

六、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校方不负任何责任;< ……此处隐藏4231个字……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三、培训方式管理。驾驶操作培训实行全日制或记时制。学驾人记时培训要与驾培机构负责人、教练员预先约定,具体协调实施。

四、学驾人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应个人书面申请,经教学负责人同意,重新调整培训,对无故旷课者,延误责任自负。

五、常规管理。

(一)学驾人应自觉服从教练员教学指导和在车管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志,训练期间不得嬉戏打闹,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饮酒后参加训练。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训练时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外出必须向教练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车辆及所配用具物品,不得随意损坏。自觉做好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和培训区的清洁卫生;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

(四)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违反者无后果每次罚款二百元,有后果者加倍处罚且后果自负。

(五)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服从教练员指挥,车辆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或换人。

(六)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须坐在车厢内,不准在车上站立、来回走动、不准扒车;上车时不准攀爬两侧车厢,必须由车后扶梯双手抓牢上车;下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由车后扶梯依次下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学驾人对培训学时要及时核对,有异议应及时申请裁定,必须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资料入档保存4年。

(八)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进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详细记录,成绩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

  规培学员请假制度 篇8

1、参加普惠制就业培训的学员,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课,做到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保证完成培训任务。

2、学员病、事假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并办理请假手续,对无故旷课和出勤率达不到95%的学员,取消培训资格。

3、尊重师长,团结学员,语言文明,行为端正,努力学习。

4、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记好笔记,不得做出影响教师或他人正常上课的行为。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操作训练。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好实训设施设备。

6、注意节约,严禁浪费,做到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

7、培训结业后,必须参加结业考试,办理《培训结业证书》。对参加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工种培训的,必须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办理就业的通行证——《职业资格证书》。

  规培学员请假制度 篇9

1、学员要自觉遵守上课时间。学员迟到,上课时间不顺延。

2、凡是本校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病假、重要事项、突发事件等),应提前一天打电话通知学校,方可顺延课时。当天请假扣除当堂课的10%管理费。无故旷课,计算课时费。

3、退费学员,必须提前一天打电话或到校申请办理退费手续(持凭据),否则计课时。财务处审核无误后,扣除实际学习的课时费用,退还余款或转费。退费时间为每周一、周五下午1点至6点。

4、为了保证学员的学习进度,请您提前一周续交学费,学生旷课计课时。

5、学校禁止学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学员家长要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和贵重物品,如有丢失由本人负责。未成年人到校上课(去卫生间)必须有监护人接送,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老师沟通。学员在校期间及离校后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上课前学员或家长请到考勤处领取听课证;小组课学员不允许串班和代领听课证。

7、学员因特殊情况提出调班,请提前到教务处申请,审批后方可办理。

8、凡我校学员如果参加本专业教师组织的专业考级、比赛表演等活动都必须提前报请学校批准,由带队老师与学校签订授权书后,方可实施。未经学校批准组织的专业考级、比赛表演等活动,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不安全因素等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奖励政策:凡本基地学员购买秦牌古筝打7.8折,赠送配件礼盒一个(调音器、袁莎古筝演奏入门教学dvd光盘、假指甲、清洁刷),赠送价值180元凳式筝架一副。凡一次性交齐半学年学费的学员,赠送一个月陪练(4课时);凡一次性交齐一年学费的学员,赠送一个月课时(4课时);一次性交齐两年学费的,赠送三个月的课时(12课时)。

(注:每周一课时/60分钟,一个月按照4课时计算,一学年为48课时。

如果中途申请退费,不享有任何赠送政策。)

10、因教师教学质量及其他相关问题,学校有权调换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学校有权合并班级。

11、上述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族器乐学会古筝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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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培学员请假制度 篇10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制度。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紧紧围绕实现职业培训目标来进行,从加强职业道德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入手,使学员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的同时,也拥有良好的职业规划认识。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习管理、考勤管理、考试管理、就业管理等。重点是学习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各班次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校区的统一领导下,教学处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专业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习和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设立班长,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各班次由授课老师划分若干学习小组。各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认真完成教学中的课程任务。

三、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员培训质量,切实跟踪培训期间每位学员情况,从而进行教学监督与管控,校区将为学员设立学员培训档案,其档案内容包括:《学员档案表》、《学员考勤表》、《学员请假报告单》、《学员成绩单》、《学员就业情况》等。

1、学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报到时,须按校区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真实填写《学员档案表》(附件:身份证复印件、2寸照片),及时进行登记入档;

3、学员在校区培训期间所填写相关培训档案表格中,学员必须保证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如填写虚假信息,公司可立即解除与学员的培训关系,并不承担学员的经济损失;

3、正式开课后一周内由班主任指定班长。在校区学习期间,班长需积极配合班主任进行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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